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星级社团评定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11-08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对社团的科学管理,保证社团高效有序运
行,提高社团活动质量,营造良好社团发展环境,规范社团之间
竞争,根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团考核评优采取积分评星制,在校团委的指导
下,采取社团自评和校团委复核评审相结合的方法,各参评社团
根据星级社团评定办法进行自我评估打分,并向校团委提交自评
结果,校团委结合本办法对各社团本年度各项工作开展复核评
审,并将评审结果面向广大同学公示。
第三条
所有社团的积分由学生社团制度及日常管理评定
分、学生社团活动评定分和学生社团财务管理评定分组成,根据
社团具体表现进行奖扣分。
第四条 为体现学生社团的活动质量、服务水平和社团成员
的满意程度,学校团委将依照学生社团的年度表现,根据评定办
法的量化指标,将我校全体学生社团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五星
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同时评出最佳新兴社团
和最佳宣传奖。五星级为优秀级、四星级为优良级、三星级为达
标级、二星级为基本达标级、一星级为未达标级。(评星级标准
见附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第五条 具体考核分为两阶段,每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一次
考核,第二学期六月份进行再次考核,综合两次考核的情况取平
均分评定最后结果,并向广大同学公布。
第二章
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细则
第一节 学生社团制度及日常管理评定(30 分)
第六条 学生社团制度及日常管理评定的依据主要包括:
1.社团规章制度及相关条例;
2.社团部门设置情况;
3.社团招新后的注册登记情况;
4.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社团负责人变更记录;
6.学生社团定期召开社团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7.社团档案资料及经验传承情况;

第七条 评定细则


第二节 学生社团活动评定(50 分)
第八条 学生社团活动评定的依据主要包括:
1.每学年社团秋季学期开学的招新情况。
2.社团上交给团委的活动策划书和活动总结。
3.督察部对社团每次活动的考核情况。
4.社团举行活动的宣传情况。

5.社团学年末的换届情况。

第九条 评定细则


第三节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评定(20 分)
第十条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评定的依据主要包括:
1.社团财务管理的制度及人员情况。
2.经费使用报账情况。
第十一条 评定细则


第三章 附则(加减分项目)
第十二条 加分项目
1.每学年社团严格遵循团委及社团自身的章程开展工作,无
违规现象加 2 分; 2.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宣传到位,效果明显加 2 分;
3.能够遵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积极遵循共青团河南职
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团委的安排,主动承办校团委和团委的大型
活动每次加 3 分;
4.日常活动积极进行,活动频率高,每学期活动(面向全校)
多于三次以上,加 3 分;每学期活动多于五次者,加 5 分;
5.经团委批准而进行的活动,经学院官方微信报道,每次加
8 分,经知名网站报道,每次加 10 分,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加 15 分,市级报道加 10 分,校园网主页报道加 5 分、校团委报
道加 3 分、二级学院网站报道加 2 分;
6.在校团委组织的大型活动中,如社团积极参与活动,每次
加 1 分;如积极参演节目,每次再加 2 分;在竞赛活动中取得较
好名次的加 3 分(可累计);
7.社团举办有意义且面向全校学生的学术讲座、电影展播或
签名展示类活动等,根据到场人数 300 人以上加 3 分,200 人到
300 人加 2 分;
8.对于社团举办的大型比赛,根据报名参赛人数 100 人以上
加 2 分,50 到 100 人加 1 分;
9.结合社团特点,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形象好,积
极宣传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加 3 分;
10.社团一年内主要负责人稳定,且与团委保持较好的沟通
联系,加 2 分;
- 10 - 11.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以社团名义代表校团委参加国家、
省、市级竞赛,获国家一等奖加 20 分,二等奖加 15 分,三等奖
加 10 分,鼓励奖加 5 分;获省级一等奖加 15 分,二等奖加 10
分,三等奖加 5 分,鼓励奖加 4 分;获市级一等奖加 10 分,二
等奖加 5 分,三等奖加 5 分,鼓励奖加 2 分;
12.凡参加社团文化节展示的社团,加 3 分。获得一等奖的
加 8 分,获的二等奖的加 5 分,三等奖的加 3 分,获的新兴社团
的加 4 分(可累计)。
第十三条 减分项目
1.团委召开的例会或临时会议,社团无故缺席者,扣 3 分,
迟到、请假、早退三次者,按缺席一次处理;
2.社团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扣
5 分;
3.未经团委批准而擅自进行的对外交流活动,出现违法乱纪
现象,有社会机构反映至学校,被主流媒体批评,每次扣 20 分;
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本年年
度星级社团评定资格);
4.未经团委批准私自悬挂条幅或违反相关规定者,每次扣 2
分;
5.宣传展板摆放违反相关规定或损坏板块者,每次扣 2 分;
6.社团活动使用多媒体教室、音乐厅大型场所时,申报流程
不符合程序,未及时总结工作,损坏物品或未清理卫生者扣 5 分;
- 11 - 7.凡造假账私吞社团经费者,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由校团
委给予处分,并扣社团 10 分;
8.社团私刻印章者扣 10 分,取消社团本年度星级评定资格,
记过处分,并立即整改。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年度星级评定工作由团委承办,参选社
团必须提前准备材料,配合团委的星级评定工作。
第十五条 星级社团标准:星级评定工作包括学生社团制度
及日常管理评定分、学生社团活动评定分、学生社团财务管理评
定分,总分以 100 分计。经团委的评定,成绩达到 90 分以上者(含
90 分)可评为五星级学生社团,80 分—90 分者可评为四星级学
生社团,70 分—80 分者可评为三星级学生社团,60—70 分为二
星级学生社团,60 分以下的(一星级)为未达标学生社团。
第十六条 最佳新兴社团必须是两年内新成立的社团,而最
佳宣传奖颁发给在社团发展过程中独具宣传特色的社团。
第十七条 本评定标准由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制定;校团
委对本评定标准享有一切解释权和最终修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