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管理 与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4-10-08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 意识培养,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参与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的积极 性,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大 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以下简 称“挑战杯”竞赛)包括“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 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 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分别分为院级、省级、国家级三个 层次。

第三条我院“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由院 团委、创业学院、科技开发处主办,教务处、人事处协办,各二 级学院具体实施。

第四条“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的宗旨是 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五条“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的基本程 序是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作品参赛,学院聘请专家评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具有较高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 品,参加省赛和国赛,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 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主 任,分管团委的院领导任副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在院团委,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由院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 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及评审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一经院组委 会批准成立,则有权在本办法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 开展评审工作。

第八条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 “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 技学术竞赛,成立各学院“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 赛组织委员会,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认真组 织好本学院的初评,做好作品的选拔和推荐、指导教师的遴选和 确定工作。

第三章 院内选拔

第九条“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竞赛作品选拔

1.凡在举办“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终审决 赛当年 6 月 1 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院全日制在校生均可申报作 品。

2.作品形式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科技发明制作;

(4)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

(5)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项目材料 PPT 等创业项目材料。

3.作品选拔范围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前两年 6 月 1 日至当年 5 月 31 日 之间,由我院在校学生参与完成的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 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两类,经指导教师和所在二级 学院组委会推荐均可参加院级竞赛。院组委会将对各二级学院推 荐作品进行集中评审,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院级获奖作品,并择 优推荐参加省级挑战杯赛事。

第四章 经费保障

第十条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的日常活动 经费和院内参赛费用由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省赛、国赛的组织参赛 费用由院团委负责统一报销;师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 技学术竞赛的差旅补助费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激励机制

第十一条参赛师生团队奖励

1.对于在“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奖 项的学生集体和个人,按照《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分认定与置换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并按《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评选表彰奖励办法(试行)》给予相应奖励。

2.对于在“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奖 项的辅导教师团队,在职称评审中,按照《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高 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量化计分办法(修订)》中专业技能 竞赛院级、省级、国家级获奖给予相应的加分,并按《河南职业 技术学院评选表彰奖励办法(试行)》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院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