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全院共青团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团的工作的联系和交流,特制定团委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团委例会的人员为院团委人员和各教学单位团总支书记。
二、 院团委例会原则上每1个月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周三上午9:30,如有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三、 参会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迟到早退,有事须向团委书记请假。参会情况将作为对个人和集体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 团委例会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工作指示,部署全院共青团工作,研究需集体决定的重要事宜,通报基层团组织的工作信息,学习重要文件和理论文章等。
五、 团委例会一般由团委书记主持,主持人事先要做好充分准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六、 要有专人负责做好会议纪录。
七、 对会议所做出的重要决议,参会人员要根据要求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积极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