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院第六届“大学生心理素质训练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7浏览次数:

各系(院)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文件精神(教思政【2016】617号),学院计划举办第六届“大学生心理素质训练营”活动,该活动为我院第十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的主要内容,请有关单位协助执行。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成就自我 

二、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旨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提升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 

三、活动时间

10月20日(周四)下午13:40~18:00。 

四、活动地点

图书馆前广场。 

五、活动内容

聘请优秀心理素质训练师施教,采用体验式团体训练的方式,通过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直观生动的活动,架起心灵的桥梁,让学生在参与过程中培养团队的共赢意识、责任感,学习有效沟通的技巧,领悟人生的真谛,提升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其快乐地成长成才。 

六、各系(院)协助完成的工作

请各系(院)分别推荐10优秀学生代表参加(男女比例均衡,以2016级新生为主)。要求所有参加学生表现积极、主动、自律性高、团队合作意识强,并安排1名学生代表作为本系(院)负责人。

请各系(院)于10月19日下午17:00前把推荐的学生名单发送至心理咨询中心邮箱:xlzx69307266@126.com。(见附表

七、活动要求

1、此次活动为团体训练活动,不能随意增减人数。如遇特殊情况,请提前调换学生,并及时通知心理咨询中心。 

2、所有学生13:40按时到图书馆前广场集合,现场签到,不得迟到、缺席。

3、请所有学生听从现场心理训练师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允许中间退场。 

4、本次活动要求学生穿着宽松、舒适的深色衣服和鞋子,女生禁穿高跟鞋和裙子,以便于活动自如。 

5、本次活动聘请校外专业心理训练师,要求参加的每位学生遵守现场纪律,自觉维护我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如有疑问或需活动现场资料,请与心理咨询中心负责老师联系。电话:69307266。 

附件:第六届“大学生心理素质训练营”活动名单 

 

                                           院团委  思政部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