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8浏览次数:

附件1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 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基本任务: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跟时代步伐,把握青年学生工作特点和规律,着力服务广大同学普遍性需求,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着力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社会认可度,树立富有理想、关心同学、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更好地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奋进新时代,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活动,全心全意服务同学成长成才。

(三)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通过学校各种正规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四)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会工作人员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五条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为河南省学生联合会团体成员,接受河南省学联的指导。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承认本会章程,在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成为本会成员(受留校察看处分期间的学生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1.会员在本会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会员对本会工作有讨论的权利,有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的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并要求做出答复的权利。

3.会员有参加本会主办或与本会联合主办的各项活动,并利用学生会提供的各项条件的权利。

4.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的权利。

5.会员有向上一级学联组织,直至全国学联提出建议、申诉和声明的权利。

6.会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会员有坚持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义务。

2.会员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

3.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制度,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4.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形象、名誉的义务。

5.会员有积极参加和支持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主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6.会员有遵守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刻苦锻炼、

积极进取、注重提高自身素质的义务。

第九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1.学生会各部门必须坚持服从和维护党的领导,并在各指导老师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

2.各部门均应民主选举产生,各部门的人事改动和变动应征得校团委老师的同意,并上报学生会备案。

3.各部门应定期将工作上报学生会。

4.各部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条学生会准则:

1.恪守学生本分,要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

2.牢记本会宗旨,要把努力为同学服务作为主要目的,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认真倾听广大同学诉求,实心实意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3.扎扎实实做事,要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力戒模仿行政化的工作方式。

4.营造平等氛围,牢记自己的首要身份是学生,牢记学生会工作的本质是为同学服务,坚决反对“官”本位思想和作风,彼此互相帮助、平等相待,不追求头衔、不装腔作势。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

第十一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一)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二)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同意且经学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三)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 , 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二级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四)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2.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5.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6.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7.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关。

第十四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和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代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学生代表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第四章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七条二级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的指导;加强校级学生会与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联动,二级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级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受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在校学生会和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的双重指导下开展工作。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要与校学生会相对应,并参照本章程制定。

第十九条各二级学院生会的组织结构由各院自行决定,人员确定后由各院团总支盖章生效并上报校学生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要干部变动必须及时上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五章校学生会成员的产生

第二十条校学生会成员均实行竞选上岗制度,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第二十一条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第二十二条 各部部长由各部及基层组织推荐、自荐,并填写竞聘表,经参加竞选演讲、陈述工作计划等活动,由主席团决定最终名单,并报请校团委和校学生会批准。

第二十三条各部工作人员由各部在学生会工作志愿者中选取,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名单报请主席团批准交往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学生会组织机构

第二十四条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简称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设有办公室、体育部、生活部、文艺部、维权部五个部门,由主席团总负责,各部门互助合作完成相应职责。

第七章校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能

第二十五条主席团

1.探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2.学生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学生会实行逐级责任制。

3.非执行主席期间的其他主席团成员应做好日常工作,联系校学生会各部门、社团联合会、志愿者协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4.主席团领导各部部长主持各部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部门及平台职能

办公室

1.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处理工作,以及校学生会各类文件、档案的整理存档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学生各类会议、确立议程、做好记录与考勤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纪要,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3.负责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室)值班人员的安排,制定学生会制度例会制度等。

4.负责学生会领取和发放工作用品,即学生会的物资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学生会新学期计划及期末总结。

6.根据学生会决定及主席团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及学生会的有关重大活动。协助主席团督促检查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

7.结合学生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作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协助主席团进行重要事项的决策。

8.负责学生会工作人员及部门日常工作考核,完成学生会各类综合统计工作。

9.执行主席团指定的其它工作。

文艺部

1.安排文艺部纳新工作,发展并培养文艺骨干。

2.建立文艺部工作制度,制定文艺部工作计划,为大学生艺术节、大学生艺术展演、文艺汇演等工作做全方位准备。

3.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安排我校艺术文化工作。

4.负责丰富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全校学生的艺术修养,承办各类校级文艺类活动。

5.执行主席团指定的其它工作。

体育部

1.负责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等工作的计划和实施,通过组织提高身体素质。

2.了解同学们对学校各类体育活动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推动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

3.与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并组织好学生的早操等活动。

4.运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5.执行主席团指定的其它工作。

生活部

1.制定和完成本部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向学生会做出合理化建议。

2.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积极策划开展各类互帮互助的活动和特色活动,扩大影响与参与面。

3.广泛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项义务劳动,建设和美化校园环境,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执行主席团指定的其它工作。

维权部

1.帮助广大同学维护正当权益,使之不受威胁和侵害。

2.及时广泛收集同学们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正当要求,整理备案,并与有关部门相协调,将解决方案及时反馈给广大同学。

3.努力优化广大同学健康成长的校园社会环境,关注、帮助校园内的弱势群体。

4.负责校园内失物招领等服务于同学们的公益活动。

5.执行主席团指定的其它工作。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在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学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制度、文件、决定。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修改权属于校学生代表大会,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边蒙胜

共青团员

电子与物联网学院

2020级

15/66

2

张军辉

共青团员

智能制造学院

2020级

10/139

3

张驰

共青团员

电子与物联网学院

2020级

2/63

4

张瑞琪

共青团员

电商物流学院

2020级

5/157

5

祁俊豪

共青团员

财经管理学院

2020级

8/35

6

焦永曦

共青团员

文化旅游学院

2020级

3/162

7

彭钶娜

共青团员

数字创意与设计学院

2020级

23/154

8

尹仲辉

共青团员

财经管理学院

2020级

43/189

9

李净祎

共青团员

财经管理学院

2020级

42/190

10

李依蒙

共青团员

财经管理学院

2020级

3/161

11

刚云鹏

共青团员

数字创意与设计学院

2020级

16/61

12

张云飞

共青团员

汽车与交通学院

2020级

51/203

13

宋龙飞

共青团员

现代信息技术学院

2020级

36/123

14

周高阳

共青团员

现代信息技术学院

2020级

18/123

15

林方

共青团员

电商物流学院

2020级

23/157

16

朱春风

共青团员

文化旅游学院

2020级

29/162

17

张冰

共青团员

数字创意与设计学院

2020级

35/149

18

张晓妍

共青团员

电商物流学院

2020级

9/118

19

杨爽

共青团员

文化旅游学院

2020级

7/162

20

曹恩琦

共青团员

智能制造学院

2020级

13/51

21

王佳

共青团员

数字创意与设计学院

2020级

4/154

22

胡文奇

共青团员

数字创意与设计学院

2020级

40/149

23

赵心瑜

共青团员

数字创意与设计学院

2020级

26/149

24

陶腾威

共青团员

智能制造学院

2020级

27/120

25

汪佳怡

共青团员

文化旅游学院

2020级

21/182

26

张静谣

共青团员

文化旅游学院

2021级



27

李航宇

共青团员

电子与物联网学院

2021级



28

常世豪

共青团员

电子与物联网学院

2021级



29

张婷

共青团员

音乐学院

2021级



30

范梦雪

共青团员

智慧健康学院

2021级



31

孙壮壮

共青团员

智能制造学院

2021级



32

李梦瑶

共青团员

电商物流学院

2021级



33

丁亚明

共青团员

智能制造学院

2021级



34

杜巧云

共青团员

财经管理学院

2021级



35

王祯祥

共青团员

汽车与交通学院

2021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1. 选举办法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 案)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经校党委、河南省省直学生联合会批准,本次大会选举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人。

三、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主席团成员采取先差额预选、后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四、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经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按照正式名额

20%的差额提出,其中选出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6名。

五、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向选举代表进行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统一由大会主席团负责答复。

六、大会进行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放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放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投票人对于选票上所列的某一候选人,如果赞成,则在其相应名字后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划“×”;弃权不划。投票人如另选他人,应将姓名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并在其下方符号栏内划“○”。弃权后,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举的

主席团成员人数等于或少于主席团额定人数的选票有效,超过额定人数的选票为废票。

八、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重新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九、选举时,设监票人6名,计票人11名,其中,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交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会议工作人员中提名,交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推荐,交大会表决通过后,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组织发票、投票和计票等工作并予以监督。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计票人。

十、选举时,会场设2个票箱。投票前,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代表人数、缺勤人数和发出选票数,而后将选票发给出席代表。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投票,接着由大会主席团投票,然后各代表团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规定路线和次序进行投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票数,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审查签字后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闭幕式前由总监票人报告计票情况、由工作人员宣布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十二、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十三、本办法经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4日

(二)召开地点:行政楼238会议室和圆形会议室

(三)代表数量: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21776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220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1%。其中,非校、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154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70%。

(四)大会的主要议程

1.修订学生会章程;

2.听取、审议第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选举产生出席2022年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宣传报道链接

新闻链接:https://www.hnzj.edu.cn/info/1011/6424.htm

微信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3AZBWjNuKCIoy9hx07Fkcg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各二级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王璐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附件2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____河南职业技术学院_____学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___10______

是否已由省级团委、学联核查(复评):

自评公开链接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实有35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实有5人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实有5个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学生会工作人员成绩均符合要求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召开日期为:2021年10月24日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0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0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0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0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0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0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0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0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0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0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0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0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音乐学院学生会

智能制造学院学生会

智慧健康学院学生会

电商物流学院学生会

文化旅游学院学生会

财经管理学院学生会

汽车与交通学院学生会

电子与物联网学院学生会

现代信息技术学院学生会

数字创意与设计学院学生会

问题不足

(选填)


改进建议

(选填)


校级学生会组织意见

□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团委意见

□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核查(复评)工作组意见

(未被核查(复评)学生会组织不需填写)

□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省级学联秘书处意见

(未被核查(复评)学生会组织不需填写)

□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如本校同时有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可复制上表记录另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2.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团委、省级学联秘书处留存备查,扫描版由省级学联秘书处汇总报送至全国学联秘书处。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河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nxlmsc@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