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普及信用立法知识,7月3日,团委党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19年11月29日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首次在社会信用领域立法,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有法可依。
支部全体党员在支部书记朱永宽的带领下,观看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视频,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论述》全方位、多渠道地对《条例》进行宣传。
通过集中学习,团委党支部全体成员进一步认识到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了自身的信用意识,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氛围进一步浓厚。(供稿:度冉,审稿:房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