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校)团总支:
为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大力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和民族精神,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爱党、爱国、爱校,院团委举办第五届新生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忆长征新长征—纪念长征胜利八十周年。
二、比赛要求
1.参赛对象:各系(院、校)2016级新生。
2.本次活动采取合唱比赛的形式,各系(院、校)选派一支参赛队,音乐分院作为表演队参加。每队参赛人数要求在40-60人(不得突破)。
3.每队参赛曲目2首:必唱曲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之歌》;自选曲目应为长征胜利的歌曲,原则上在规定曲目中选取(见附件1),选择规定曲目之外的作品需征得团委同意。各代表队参赛自选曲目原则上不能重复,以先报为准,确定曲目后请及时与院团委王璐老师联系以核实该曲目是否重复。每首作品时间不得超过六分钟。
4.音乐伴奏:伴奏形式可为CD、MP3、钢琴伴奏、手风琴伴奏(不可采用电声乐队或电子琴伴奏)。
三、比赛安排
1.比赛时间:比赛拟定于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比赛报名:各系请于11月5日前将《合唱比赛参赛报名登记表》报至院团委A109室。
3.比赛顺序:各参赛队领队抽签决定参赛队的出场顺序。
4.本次比赛赛前将集中彩排。
四、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设最佳表演奖一名,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组织奖一名。(最佳表演奖奖金800元,一等奖奖金800元,二等奖奖金6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优秀组织奖奖金500元)。
2.对获奖单位将颁发奖状以及物质奖励。
3.本次比赛组织情况及最终评定结果计入系(院、校)年度学生管理工作考核中。
五、评分标准(本次比赛采用百分制)
1.参赛队人数和曲目内容符合要求。(10分)
2.演唱作品节奏准确、音准正确、音色统一、声音和谐优美。(20分)
3.声部协调,吐字清晰,作品处理贴切得当,注重歌曲的完整性及艺术的感染力并有多声部演唱。(20分)
4.合唱人员、指挥、伴奏的舞台整体表现和谐、恰当;表现形式新颖、活泼、富有创意。(20分)
5.歌曲难度加分:选取符合主题的技术性要求较高合唱作品(如多声部合唱)且能较好完成作品。(20分)
6.参赛队员精神饱满,服装统一,进退场整齐有序。(10分)
附件:
1.合唱比赛自选曲目单
2.合唱比赛参赛报名登记表
院团委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