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团员档案存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6浏览次数:

各系(院、校)团总支:  

根据《团章》规定和团中央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团员档案存放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院、校)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及团员档案保管工作由各系团总支组织实施。各班团支部负责将本支部团员的团组织关系(团员档案、团员证、团员介绍信等)统一收齐且归纳整理、登记造册并交所在团总支系(院、校),团员档案由所在团总支进行专人专柜保存。  

二、各系(院、校)团总支在办理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时,以系(院、校)团总支为办理单位收齐团员证后统一加盖公章并注册(团员证须每年进行一次注册),团员证注册完毕后发放给个人。要根据新生本人团员证上注明的团组织关系转出记录进行转入工作,经审查无误后,在“组织关系转入”栏填写“XXXX年XX月XX日,因升学组织关系转入”。  

三、在团员档案整理及新生团员接收团组织关系的过程中,各系(院、校)团总支要认真做好新生团籍的复审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附件1),新生团籍复审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有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团员证、证明材料三者其一均视为团员。  

2.有团员档案而无团员证的新生团员,确认团员关系,新生团支部组建后由团支部统一登记,以团总支为单位到院团委补办团员证。补办团员证需一寸免冠照片1张。  

3.有团员证而无团员档案的新生团员,确认团员关系,但须由原学校(单位)团组织出具团员档案遗失证明。  

4.既无团员证,又无团员档案的新生团员,暂不确认团员关系,由新生原学校(单位)出具团员档案遗失证明,交所在系(院、校)团总支,然后由所在系(院、校)团总支统一登记,重新办理入团手续。团员档案遗失证明交所在系(院、校)团总支进行专柜保存。  

5.既无团员证,又无团员档案、也无团员档案遗失证明的新生团员,不能确认为团员,须重新入团。(入团事宜请等通知)  

四、其余在校生团员的相关工作参照新生团员规范到位。  

五、学生毕业时,将团关系转出,团员档案密封后交学生带至转出单位。  

六、人员保障。请没有团总支书记(负责人)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12月9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报团委。联系人:张萧予,联系电话:69306061。  

各团总支请于12月20日前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院团委将于12月底进行相关工作检查,如发现有保存团员档案的疏漏或不按要求存放团员档案的团总支,首先下发工作整改通知单,接收到整改通知单的团总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接收院团委的检查,如检查未能通过,院团委将提出通报批评,取消年内的评先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团员档案统计表  

 

                                 共青团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